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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原住址拆迁后回迁问题中,换房面积大龄青年到底应该怎么算?
姓 名
王海燕
来访时间
2009-11-21
标 题
对于原住址拆迁后回迁问题中,换房面积大龄青年到底应该怎么算?
内容摘要
镇政府该项负责人您好! 我是一名山东外来人员,来到大连已经9年了。自2001年起,我与得胜镇煤窑村王家炉的一名青年谈恋爱,至今已经8年了。我们感情很好,但由于对方没有住房,所以虽然一直生活在一起,但没有登记结婚。2007年开始该村要搬迁,开始丈量土地和住房。由于他的父母在此期间去世,所以在回迁中一无所得。我对象1979年出生,现年已经30周岁,而我是1975年出生,现年已经34岁,都属于大龄青年。他父母原来的住房面积是63平方米,在回迁协议里按64平方米给的,说是没有登记证,大龄青年单人的最高标准就是64平方米。但是我们是因为没有住房才没有登记的,动迁后也就把希望寄托在回迁上。现在问题出来了,说他现在是单人,所以只给了64平方米,而他父母原来的住房面积是63平方米,请问:大龄青年只给1平方米的照顾吗?我们虽然没有登记,但是事实在这摆着,我们都是特大龄的青年了,现在登记貌似也赶不上了,但是我们的只是希望政府能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,看看能否给我们按2个人的住房标准来计算?
回复内容
对不起,政策的执行必须以法律为标准,现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,必须以结婚登记为准,所以您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。若您想详细了解请你拨打国土局电话87924936.